设立法人时,对法人的名称有何要求?(考点:法人名称要求)
设立法人时,对法人的名称要求主要包括:名称需使用规范汉字,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不得与同行业已登记名称相同或近似;公司名称需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形式;不得含有误导性内容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表述。名称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国际组织名称或拼音字母、数字等非规范字符。

第一人称解析:
作为深耕法律培训十余年的讲师,我在环球网校授课时发现,学员对法人名称的规范常存在三个误区:
1. 混淆“字号”与“商标”:字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识别部分(如“腾讯”),但需与商标注册区分。曾有学员将已注册商标直接用作字号,导致因行业不符被驳回。
2. 忽视地域限制:除全国性企业外,名称通常需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2024年杭州某科技公司因未冠“杭州市”被要求更名,延误上市进度。
3. 低估名称争议风险:2025年“胖都来”抄袭“胖东来”事件,暴露了形式审查的漏洞。名称近似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诉讼,即便核准登记仍需承担民事责任。
实务建议:
真题示例:
题目:某拟设立的“北京云智科技有限公司”与已存在的“北京云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从事软件开发,该名称能否核准?为什么?(考点:法人名称要求)
答案:不能核准。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近似,两公司均属“科技”行业,且核心字号“云智”相同,仅“网络”与空白后缀差异,易造成公众混淆。
解析:本题考察名称的“显著区分”原则。实践中,登记机关会通过“行业表述+字号”综合判断,类似“腾讯科技”与“腾讯计算机”即因行业表述不同而获准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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