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成立需满足的核心条件是什么?(考点:法人成立条件)
法人成立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核心条件: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法人资格的实质要件。
第一人称解析:
作为法律从业者,我在处理法人登记业务时,常需严格审查这四个条件。以“依法成立”为例,不仅要求程序合法(如公司需依《公司法》注册),还要求法人目的和经营活动符合公共利益。我曾遇到一个案例:某科技公司因经营范围含违规内容被驳回,正是因违反“依法成立”的实质要求。
“独立财产”是法人的生命线。去年一家初创企业因股东个人账户与公司财产混同,被法院否认法人独立地位。这警示我们:法人财产必须与出资人完全分离,否则可能丧失有限责任保护。
名称和场所看似基础,实则关键。某社会组织因名称与已有机构重复而被要求更名,说明名称需具备唯一性。而“独立担责”则要求法人以全部财产对外负责,例如某破产企业以剩余资产清偿债务后,股东无需额外赔付。
往年真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法人成立的核心条件?(考点:法人成立条件)
A. 经行政机关批准设立
B. 拥有可支配的独立财产
C. 法定代表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 具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住所
答案: C
解析: 法定代表人个人行为能力并非法人成立条件。法人成立核心条件是依法成立(A)、独立财产(B)、名称/机构/场所(D)及独立担责。法定代表人资格属于法人成立后的治理问题,不影响主体资格取得。
中国建筑人才网,唯才建造师人才网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作者已申请原创保护,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侵权必究!授权事宜、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