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登记的效力如何认定?(考点:法人变更登记效力)
法人变更登记的效力认定需区分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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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内效力:公司内部股东会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登记事项时,自决议生效时即产生内部约束力,新旧法定代表人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2. 对外效力:变更事项需经工商登记方可对抗善意第三人,未经登记不得以实际变更对抗外部交易相对人。例如,原法定代表人虽被内部免职,但未办理变更登记时,其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仍可能对公司有效。
实务解析
我在处理企业客户案例时发现,法人变更登记的核心争议常集中在“内外效力区分”与“善意第三人保护”的平衡上。根据《民法典》第64条和《公司法》第34条,变更登记是公示要件而非生效要件。例如,某物业公司股东会决议更换法定代表人但未登记,法院判决内部决议对股东有效,但对外仍需以工商登记为准。这一规则既尊重公司自治,又保障交易安全。
往年真题
2024年真题:甲公司股东会决议更换法定代表人,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任法定代表人王某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后甲公司以“王某非登记法定代表人”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无效,因王某未经登记无权代表公司
B. 合同有效,乙公司可主张善意信赖工商登记
C. 合同效力待定,需甲公司追认
D. 合同可撤销,因乙公司未尽审查义务
答案与解析:B。根据《公司法》第34条,未经登记的变更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乙公司作为外部相对人,有权信赖工商登记信息,合同有效。A错在混淆内部决议与外部效力;C、D不符合登记对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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