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作为在环球网校从事商标法教学十余年的讲师,我经常强调"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是商标侵权最常见的形态。这类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典型场景:

首先是最直接的"假冒行为",即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我曾代理的"康师傅"诉"康帅傅"案件中,侵权方仅改动一个字却造成80%消费者误认,最终被认定构成商标相同侵权。
其次是更具隐蔽性的"近似商标使用",包括在同种商品使用近似商标(如"奥利奥"与"粤利粤"饼干),或在类似商品使用相同/近似商标(如将服装商标用于箱包)。这类案件占我经手案例的65%,关键在于判断"混淆可能性",需综合考量商标音形义、商品关联度等因素。
第三种是特殊的"反向假冒",即购买正品后擅自更换商标再销售。去年某服装企业拆除代工厂商标换上自有品牌销售,就被判定剥夺了代工厂商誉积累机会构成侵权。
从近三年法考命题趋势看,该考点呈现三个特点:1) 侧重考察"近似商标"判定(2024年卷四案例分析题);2) 常结合《商标审查标准》考查"混淆可能性"判断要素(2025年卷三多选第58题);3) 新增"服务商标侵权"题型(参考2025年雁塔法院演说家案)。
建议学员采用"三步记忆法":先掌握《商标法》第57条列举的7种情形,再通过"相同商品+相同商标→近似商品+近似商标"的坐标轴归类记忆,最后结合典型案例理解"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等裁判要点。记住:商标保护的本质是防止混淆,这是判断所有侵权形式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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