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法人中的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其效力如何?(考点:营利法人股东会决议可撤销情形)
核心结论

营利法人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属于可撤销情形而非当然无效。股东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法院请求撤销,但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深度解析
一、法律依据体系
1. 《民法典》第85条明确将决议内容违反章程列为可撤销事由,与《公司法》第22条形成衔接;
2. 效力区分标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违反章程=可撤销。
二、实务要点
1. 撤销权主体:起诉时具有股东身份的出资人;
2. 抗辩事由:程序瑕疵显著轻微且未影响决议结果的可不予撤销;
3. 除斥期间:60日起算点为决议作出日而非知晓日。
三、典型案例特征
真题演练
【例题】某公司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须经全体股东同意。2025年3月股东会以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为实控人提供担保的决议,小股东甲于同年6月1日起诉请求撤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决议因违反章程当然无效
B. 甲已超60日起诉期限
C. 担保合同效力不受决议撤销影响
D. 法院应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解析】正确答案BC。A错在违反章程属可撤销非无效;B正确因3月决议至6月起诉已超60日;C符合民法典85条但书规则;D错误因程序审查不以实体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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