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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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其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不得分配给设立人或成员(考点:非营利法人终止后财产分配)^[1][2][4][5][7][8]^。 解析 作为法律从业者,我曾处理过多起非营利法人清算案件。《民法典》第95条明确规定,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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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法人中的社会团体法人,其分支机构不可以单独制定章程。这一结论源于两个层面的法律规定:一是民政部明确取消分支机构登记行政审批时强调其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二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依照母体章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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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确定清偿顺序: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其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务。 2. 拟定财产分配计划: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或章程规定分配,需明确分配比例及实施方式。 3. 形成书面方案:方案需包含清算基准日、债务清偿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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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法人中的社会服务机构法人,其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需要承担因法人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该责任由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但存在两种例外情形: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为"合伙"或"个体"形式的,其法定代表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是法定代表人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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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法人中的捐助法人,其决策机构有权制定法人的基本管理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九十三条规定,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决策机构,这些机构依法享有制定法人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的权限。捐助法人的决策机构作出的决定若违反法律或章程,利害关系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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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解散后,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考点:法人解散后清算组成立时间限制)。这一时限规定见于《公司法》第183条及2024年修订后的第232条,旨在督促清算义务人及时启动清算程序,保障债权人权益和市场秩序。 第一人称解析: 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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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律工作者,我认为这个问题需要从三个层面来理解: 1. 正式渊源与补充渊源的区分:我国正式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成文法,习惯未被列入正式渊源范畴。但在民事领域,当法律存在空白时,符合公序良俗的习惯可以作为补充性法律依据。 2. 民法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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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作为机关工作人员,我曾查阅《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现机关法人属于特别法人范畴,其工作人员适用以下规则: 1. 休假条件:连续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年休假,累计工作年限决定天数(1-10年5天,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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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分立后,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是《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的核心规则,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优先保护,同时尊重商事主体的意思自治。 第一人称解析: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在处理企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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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法研究领域的专业人士,我经常需要梳理股东会职权的法律边界。股东会作为营利法人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范围直接关系到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 营利法人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章程修改权: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