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等)
作为环球网校知识产权法讲师,我在十年授课中发现,商标权的权利架构是学员最容易混淆的知识模块之一。商标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权",其权利体系可概括为四大核心维度:

一、基础性权利
1. 专有使用权
商标权人可在核准商品/服务上独占使用核准商标,这是商标价值的核心载体。需特别注意其"相对性"——《商标法》第56条明确限定使用范围不得超出注册核定的商品类别和商标图样。
2. 禁止权(禁用权)
这是商标权最具威慑力的权利,禁止他人在相同/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近似商标。其范围大于专有使用权,涵盖商品相似性和商标近似性双重判断标准。
二、衍生性权利
3. 许可权
可通过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三种模式实现商标价值转化。重点在于质量控制条款——许可人必须监督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否则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4. 转让权
商标权人可依法将商标所有权转移给他人,但需注意"一并转让"规则: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必须整体转让。
5. 续展权
商标保护期可通过续展无限延长,这是与专利、著作权的重要区别。实务中需警惕宽展期(期满后6个月)的生死线效应。
三、扩展性权利
包括设立抵押权、投资权、继承权等财产性权利,体现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的可融资特性。
近五年高频考点透析
1. 权利边界对比题
专有使用权与禁止权的范围差异是必考点,前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后者扩展至"相同/类似商品+相同/近似商标"。
2. 许可类型情景题
独占许可中许可人自身不得使用商标,排他许可仅排除第三方使用,普通许可则允许多方并行使用——该知识点常结合案例考查合同性质认定。
3. 权利消灭陷阱题
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未按期续展注销是两大高频命题点,需特别注意"不使用正当理由"的举证规则和宽展期计算。
教学建议:三维理解法
1. 权利谱系图
建议学员绘制"核心权利-衍生权利-扩展权利"的树状图,标注《商标法》对应法条,强化体系记忆。
2. 商业场景模拟
通过设计商标融资、品牌联名等案例,理解许可权中的质量监督义务、转让权中的一并转让规则等实务要点。
3. 判例对比学习
研究"红牛商标案"(许可纠纷)、"王老吉加多宝案"(禁止权冲突)等经典案例,体会权利行使的司法裁量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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