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住所如何确定,其法律意义是什么?(考点:法人住所确定及法律意义)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三条规定,法人住所的确定标准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若法人需办理登记(如公司),则必须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实践中,当存在多个办事机构时,通常以总部或决策机构所在地为准;若无法确定主要办事机构,则以注册登记地为住所。

法人住所的法律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责任承担基础:住所是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无固定住所则无法有效追责;
2. 管辖依据:决定诉讼管辖法院、登记机关管理权限及法律文书送达地;
3. 经营活动要件:固定住所保障经济往来和业务活动的稳定性;
4. 对抗效力限制:若实际住所与登记不一致,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真题解析
题目:某公司注册地为A市,但实际总部及主要管理部门设在B市。现因合同纠纷被起诉,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并说明理由。(考点:法人住所确定及法律意义)
答案:管辖法院应为A市法院。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条,法人住所以登记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该公司未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即使实际经营地在B市,仍应以注册地A市为住所确定管辖。
分析:本题考察法人住所的公示公信原则。登记住所具有对外公示效力,若允许以未登记的实际经营地确定管辖,将损害司法确定性和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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