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法人中,机关法人的成立是否需要登记?
机关法人作为特别法人的一种,其成立无需履行登记手续,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自动取得法人资格。这一规则直接源于《民法典》第97条的明确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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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角度看,机关法人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方面:其设立依据是宪法和法律的直接授权,属于公权力组织的特许设立;经费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财产独立性通过预算制度保障;这类法人承载行政管理等公共职能,其主体资格需通过立法确认而非行政登记取得。与之对比,营利法人(如公司)必须完成工商登记,非营利法人中的基金会等也需经民政部门登记。
实践中,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均适用该规则。例如某市成立时,只需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完成批准程序,无需像企业那样申请营业执照。这种制度设计既体现了对公权力主体的特别规范,也保障了行政效率。
往年真题
下列法人成立时不需要履行登记手续的是( )
A. 有限责任公司
B. 慈善基金会
C. 省教育厅
D. 农民专业合作社
答案:C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必须办理工商登记;慈善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法人需向民政部门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特别法人中的合作经济组织可能需要备案;唯有省教育厅作为机关法人,依据《民法典》第97条自成立时即自动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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