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其法律责任应由谁承担?(考点:项目经理部合同责任承担)
项目经理部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其法律责任应由设立该项目经理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考点:项目经理部合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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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作为工程行业的从业者,我经常面临合同签订的法律责任问题。项目经理部是建筑施工企业为特定项目设立的临时管理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民法典》和《建筑法》相关规定,项目经理部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应由其所属企业承担。就像去年我们公司某项目部的钢材采购合同纠纷,最终是由公司总部出面解决的。
往年真题:
项目经理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后出现违约,责任主体应为:
A. 项目经理个人
B. 项目经理部
C. 设立项目经理部的建筑施工企业
D. 材料供应商
答案:C
解析: 项目经理部是企业的内设机构,其民事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法律责任依法应由具备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考点:项目经理部合同责任承担)。A选项混淆了职务行为与个人责任,B选项错认了临时机构的民事主体资格,D选项与责任主体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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