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法人中的村民委员会,其下属的民政和民生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什么工作?(考点:村委会民政和民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下属的民政和民生工作委员会(实践中常整合为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主要承担四类职责:一是组织困难群体救助,包括低保申请初审、特困供养对象排查等民政服务;二是落实惠民政策,如老年津贴发放、残疾人补贴申报等民生事务;三是监督村集体资产使用,确保征地补偿、公益金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资金规范管理;四是协调物业服务、环境卫生等社区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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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这个委员会发挥着"末梢神经"作用。去年处理张大爷的低保申请时,我们不仅核查其收入状况,还主动对接乡镇民政办加快审批流程。每逢春节前,委员会成员会逐户走访独居老人,确保取暖补贴落实到位。这种"面对面"的服务方式,正是基层自治组织区别于行政机关的独特优势。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民法总则》赋予村委会特别法人地位,委员会现在能以法人身份开设专用账户,使扶贫资金管理更加透明高效。
往年真题
村民委员会下属民政和民生工作委员会的核心职责不包括:
A. 初审低保特困申请材料
B. 监督村集体征地补偿款使用
C. 制定乡镇经济发展规划
D. 组织社区环境卫生整治
答案:C
解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下属委员会的工作范围限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A、B、D均属此类),而制定乡镇发展规划属于乡级职权,超出群众性自治组织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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