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规章的效力范围通常限于哪些行政区域?(考点:地方规章效力范围)
地方规章的效力范围通常限于其制定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管辖范围内。这一效力范围的限定性,体现了地方规章作为地方性规范文件的本质特征。
从法律实践来看,地方规章的效力范围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我注意到,这类规章的约束力仅对制定机关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产生法律效力。比如某省人民制定的规章,其效力就仅限于该省行政区划范围,不能对邻省产生约束力。这种地域限制既体现了行政权力的合理划分,也符合我国单一制国家的治理结构要求。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地方规章的效力还受到上位法的严格约束。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地方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当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还需要由国务院进行裁决。这些制度设计确保了法制统一原则的实现。
往年真题:
地方规章的效力范围通常限于:
A. 全国范围
B. 制定机关所在行政区域
C. 经济特区范围内
D. 省级行政区划内
答案:B
解析: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限于制定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内。选项A错误,地方规章不具有全国效力;选项C片面,经济特区只是特定区域;选项D不全面,忽略了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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