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均有规定时,应如何确定适用依据?(考点:多层法律文件冲突解决)
在实务工作中,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冲突时,需严格遵循《立法法》确立的层级规则。根据效力位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具体适用原则如下:
1. 上位法优先原则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层级不可逾越。若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直接适用上位法。例如,地方性法规若与法律抵触,则自动无效。
2. 特别法与一般法的补充规则
仅限同一机关制定的规范: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例如,某事项在行政法规中有一般条款,但在地方性法规中针对该地区有特殊条款,且两者为同一机关(如省级人大)制定,则优先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特别条款。
3. 新法与旧法的时效规则
同一层级规范中,新法优于旧法。但若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冲突(如新修订的法律与旧的地方性法规特别条款),需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裁决。
实务中的复杂情形
我曾处理过一起案件:某地方环保条例严于国家行政法规,但未超出法律授权范围。此时需判断地方性法规是否属于“变通规定”。根据《立法法》,自治条例和经济特区法规可依法变通,但普通地方性法规不得突破上位法。最终我们选择适用行政法规,因其更符合法律体系的统一性要求。
往年真题
问题:当某省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对排污标准规定不一致,且该标准涉及全国性环境安全时,应如何适用?
A. 直接适用地方性法规,因其更符合地方实际
B. 优先适用行政法规,因其效力层级更高
C. 报请国务院裁决,因涉及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冲突
D. 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适用何种规范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为B。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且该事项涉及全国性环境安全,属于中央事权范畴。A项错误,因地方性法规不得抵触上位法;C项适用于同一位阶规范冲突;D项混淆了裁决权限,地方人大常委会无权裁决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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