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名称权受到侵害时,法人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考点:法人名称权侵害救济措施)
作为环球网校多年从事商法教学的讲师,我经常在课堂上强调法人名称权保护的重要性。今天,我将结合实务经验和最新法律规定,系统讲解法人名称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措施,这是商法考试中的高频考点,也是企业法务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

一、法人名称权的基本概念
法人名称权是指法人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名称的权利,是法人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民法典》第1013条和《公司法》第6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且公司名称权受法律特别保护。名称权不仅具有人格属性,还承载着企业的商誉和市场价值,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
二、法人名称权侵害的主要表现
在商业实践中,常见的名称权侵权行为包括:
三、法人名称权侵害的救济措施体系
当法人名称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多层次救济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民事救济途径
1. 停止侵害请求权:权利人可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防止损害扩大。如在"中跃建设案"中,法院判决侵权分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中跃公司名称。
2. 损害赔偿请求权:权利人可主张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赔偿范围包括:
3.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对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侵权行为,权利人可要求侵权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必要时可要求公开赔礼道歉。
4. 诉讼维权: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救济途径
1. 名称争议行政处理: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权利人可向侵权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处理,登记机关应在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
2. 不正当竞争投诉:对于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由其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处罚措施包括:
3. 强制名称变更: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机关可责令侵权企业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三)刑事救济途径
对于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名称权侵权行为(如伪造印章、文件进行名称冒用),权利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常见涉罪情形包括:
四、救济措施选择的实务建议
在教学和实务中,我常提醒学员和企业注意以下策略:
1. 证据固定优先:第一时间公证保全侵权证据,包括网页截图、商品包装、宣传材料等。
2. 多渠道并行:可同时采取民事、行政救济,提高维权效率。
3. 区分侵权性质:对于竞争对手的恶意侵权,可重点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一般民事主体侵权,则侧重民法保护。
4. 关注时效节点:民事诉讼3年时效,行政投诉要及时,避免证据灭失。
五、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A公司发现B公司擅自使用其企业名称开展同类业务,造成客户混淆。A公司应采取哪些救济措施?(考点:法人名称权侵害救济措施)
分析:
1. 民事救济:A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B公司停止使用该名称、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2. 行政救济:向B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争议处理,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其不正当竞争行为。
3. 证据收集:固定B公司使用A公司名称开展经营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宣传材料等。
4. 策略选择:根据侵权严重程度,可考虑先发律师函警告,若无果再启动法律程序。
通过系统梳理可以看出,我国已形成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的法人名称权保护体系,企业在面对侵权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救济组合。这也是商法考试中需要重点掌握的实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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