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二级建造师法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若剩余财产不能按照法人章程规定或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应如何处理?(考点:非营利法人终止剩余财产特殊处理)

非营利法人终止时,若剩余财产不能按照法人章程规定或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应如何处理?(考点:非营利法人终止剩余财产特殊处理)

更新:2025-06-26 17:38:56编辑:GD888归类:法规人气:7

作为环球网校从事民法教学多年的讲师,我在授课中发现,学员对非营利法人终止后的财产处置规则存在普遍困惑。今天我们就聚焦这一考点的核心逻辑展开分析。

非营利法人终止时,若剩余财产不能按照法人章程规定或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应如何处理?(考点:非营利法人终止剩余财产特殊处理)

一、法律直接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九十五条,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若剩余财产无法按照章程或权力机构决议处理,必须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法人,并履行社会公告程序。这一规定体现了"禁止财产回流"原则,即公益财产必须永久服务于公益目的,绝不允许变相私有化。

二、制度设计的深层逻辑

1. 公益属性保障:通过强制转赠机制防止公益资产流失,确保社会资源持续发挥效用;

2. 监管兜底功能:主管机关的介入弥补了法人自治可能存在的漏洞,形成双重保障;

3. 透明度要求:公告程序既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保护,也是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

三、典型真题解析

例题:某残疾人基金会解散时剩余300万元,章程未规定处置方式且理事会未能形成决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按出资比例返还发起人

B. 由民政局转给同类基金会并公告

C. 上缴国库作为财政收入

D. 暂存托管账户等待新决议

分析:正确答案为B。选项A违反禁止分配原则;选项C混淆了非营利法人与国有财产关系;选项D忽视主管机关的法定处置权。本题核心考查"无法自治时公权力介入"的处置路径,属于高频考点。

在备考中,建议学员重点记忆"不得分配→章程/决议优先→主管机关转赠"的三阶处理流程,这几乎覆盖了90%的命题角度。

中国建筑人才网,唯才建造师人才网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作者已申请原创保护,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侵权必究!授权事宜、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未经许可实施专利技术)​​ 特别法人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其成员资格如何取得?(考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