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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法人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其财产权属如何界定?(考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财产权属)

更新:2025-06-26 17:38:39编辑:GD888归类:法规人气: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财产权属具有以下特征:

特别法人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其财产权属如何界定?(考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财产权属)

1. 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而非法人所有。这种集体所有具有不可分割性,成员退出时不能请求分割财产。

2. 公有制属性:财产权属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维护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3. 职能限制:财产的使用和处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职能范围,如发包土地、分配收益等,不能随意处置。

4. 成员权益保障:财产收益用于集体公益事业和成员分红,体现公益性与营利性并存的特点。

真题示例

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财产权属具有哪些法律特征?(考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财产权属)

答案

1. 集体所有,财产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具有不可分割性;

2. 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

3. 财产使用受法定职能限制,如发包土地、分配收益等;

4. 兼具公益性与营利性,收益用于公益事业和成员分红。

解析:本题考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财产权属的核心特征,需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强调其集体所有、职能限制和公有制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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